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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 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费的通知

原发表日期:2019-08-08来源: 信息分会

原发表日期:2019-08-08

来源: 信息分会

中畜协函〔2019〕87号

关于缴纳 信息分会

第一届理事会会费的通知

各副会长/理事单位:

信息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9年7月27日在北京召开,会议选举产生了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、领导成员,提出了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。经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,贵单位当选为 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/理事单位,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,依据《 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缴纳第一届理事会会费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会费标准

根据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部、民政部有关规定, 信息分会第一届理事会(自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)

副会长单位:会费为每年10000元,一届5万元;

理事单位:会费为每年2000元,一届1万元。

 

二、缴纳时间

请贵单位于2019年9月15日前,一次缴清本届会费,以便统一制作并颁发牌匾、证书,统一对外宣传。超过规定期限6个月不缴纳会费,将被视为自动退会。

三、缴纳方式

户名:

开户行:中行北京三元桥支行

账号:349356022214

四、联系方式   

联系人:袁亚轩(13120411595)、樊伟(13810003552)  

附件: 理事权利与义务

 

附件

理事权利与义务

一、会员权利

(一)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、批评及监督的权利;

(三)优先获得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;

(四)优先在协会的刊物上发表论文、发布科研成果和产品信息;

(五)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贸易洽谈会、博览会、展示会、展销会、研讨会等活动;

(六)享受在协会主办各种活动和刊物上发布信息、刊登广告、参加展示的优惠政策;

(七)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国内、外培训考察、交流和相关活动。

(八)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;

(九)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;

(十)优先参与协会“权威信息平台和完善会展体系”活动,优惠享受其提供的服务;

(十一)有申请退会的权利。

二、会员义务

(一)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管理规定,执行协会决议;

(二)维护行业利益,带动地区乃至全国本行业的发展;

(三)积极促进协会事业的发展,维护协会声誉;

(四)积极参与和协助协会组织各项活动,支持和组织各项公益事业;

(五)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;

(六)宣传、普及畜牧业科学知识、推广新技术、新成果、新产品、新品种;

(七)廉洁自律,合法经营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;

(八)按时注册、交纳会费;

(九)完成协会交办的事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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